[摘要]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二十八日透露,住房保障法已经纳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他建议相关方面抓紧研究,尽快制定颁布施行。
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二十八日透露,住房保障法已经纳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他建议相关方面抓紧研究,尽快制定颁布施行。
当天下午,石秀诗代表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向人大常委会作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专题调研组建议国务院加快住房保障立法工作步伐,尽快制定住房保障的行政法规,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
今年五月以来,人大常委会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和卫生等民生工程、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等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组成四个专题调研组,对建设规划制订、投资安排、资金拨付、地方配套、工程进度、投资效果以及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政策措施等,进行了专题调研。
石秀诗说,总的看,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实施,在拉动经济、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但调研组也发现有些地方的公共投资建设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规划不够扎实,准备不够充分;地方财力紧张,落实配套困难;政策不够协调,执行不够严格;责任不够清晰,机制不够健全;进展不够平衡,进度比较缓慢。
对此,调研组也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把握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落实配套资金,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建设成效;深化体制改革,健全机制保障;加快立法步伐,健全法制体系。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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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将纳入住房保障
从下月起,我市市区住房保障对象的低收入控制线将由人均月收入850元调整为1000元。笔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保障管理水平,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解决当前民生问题,苏州市政府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平江、沧浪、金阊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收入标准进行了调整。
据介绍,从2009年10月1日起,目前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即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家庭,即自动转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部分已领取《苏州市区住房保障资格核准单》的家庭,须于2009年10月15日前(节假日不办理)持原《苏州市区住房保障资格核准单》及申请人身份证到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换发新的《核准单》,则为自动放弃。
另外,关于2009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供应预案已经出台,此次房源主要集中在金阊新城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小区,共1600套。对2008年12月31日前申请并保留购房资格,至今仍符合条件并已登记确认的家庭,将实行优先摇号供应,放弃参加本年度摇号的家庭则不再保留保障资格。
剩余房源则供应2009年6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保障资格的申请家庭,上述家庭如需参加本年度住房供应摇号的须于2009年11月10日前到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办理确认登记手续。未办理确认登记手续或未摇中住房的申请家庭,可参加下年度的优先摇号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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