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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 与法不容与情不符

中国广播网  2010-05-25 10:42

[摘要] 截至2010年3月25日,全国范围内共清理出近两年来“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3.68万宗,涉及土地总面积61万多亩,其中44%占用的是耕地,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无一例外都存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国土部部长徐绍史昨天严厉的指出,未报即用与法不容,与情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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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26分报道,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近年来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这在国土部、监察部昨天联合通报的数据中再一次得到印证。截至2010年3月25日,范围内共清理出近两年来“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3.68万宗,涉及土地总面积61万多亩,其中44%占用的是耕地,31个省市自治区无一例外都存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昨天严厉的指出,未报即用与法不容,与情不符:

政府本来就应该依法用地,本该依法用地的政府却公然无视法律、违法用地,大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我觉得未报即用与法律所不容,与情理所不符,是不应该出现的问题。

"未报即用是不应该出现的问题",这句话,国土部部长徐绍史不是次说,昨天再次说起,与会者都能听出他的痛心:

从"边报边用"、"未批先用"发展到"未报即用"。"边报边用"和"未批先用"毕竟都报了,但"未报即用"根本无视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所以必须高度警觉。

在徐绍史看来,未报即用不仅损伤了政府的公信力,它同时还破坏了土地管理市场秩序:

由于"未报即用"游离于土地计划之外,打乱了供地的秩序,有保有压的宏观措施难以有效地落实,"未报即用"又冲击了规划、计划管理,规避了审批,农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规范的土地管理市场秩序受到破坏。

31个省市自治区无一例外都存在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为了谋求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积累政绩,地方政府的眼光不约而同地聚集在土地上,未报即用成为,因为它成本,又最不易被发现。

徐绍史对此很不理解,近两年来,为了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在土地政策上已经做了不少改进,但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现象依然愈演愈烈:

比如,为了保增长,我们改进了土地预审工作,允许先行用地,在城市批次用地中允许做地块调整等。一些地方存在批而未用的土地、闲置土地和粗放浪费利用的土地,节约用地的潜力还很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我觉得未报即用与法律所不容,与情理所不符。

在昨天公布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占到了3成多,国土部副部长贠小苏在通报情况时强调:重点项目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有待加强:

从"未报即用"清查整改情况来看,涉及项目312宗,面积14.5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81万亩;涉及省级重点项目495宗,面积7.4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3.03万亩。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宗数比例虽然不大,但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目前结案率较低,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贠小苏提出,除自行纠正的违法用地外,未报即用违法案件应当立案的应于6月30日前全部立案;已经立案尚未结案的,要按照法定程序抓紧办理,尽快结案,决不能拖延不决。另外,国土部、监察部将对一批"两高一资"和重复建设项目违法用地案件进行直查和挂牌督办。

目前31个省、市、自治区中有17个省清理出来的"未报即用"立案率达到95%,15个省的结案率也达到了90%,基本上遏制了"未报即用"的势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徐绍史强调,要疏堵结合,督促并举,坚决遏制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行为:

既不能简单化,以为查一查、压一压、就事论事就可以了,这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也不能复杂化,不能因为是国家和省、市、自治区的重点项目,就查不动、碰不得,有为难情绪。这些都要不得,要疏堵结合,督促并举,加以遏制。

徐绍史强调,对未报即用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要抓紧立案、结案,既要查处事,又要查处人。对符合规划的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在补办手续时,要从新从高征收规费,加大违法的成本。另外,要扎实推进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实行问责。

据记者了解,国土部拟出新规 ,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其中,国土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送各部门签发,将以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实施。另外,针对当前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国土部昨天还公布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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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18分报道,“未报即用”是许多地方违法用地的典型特征,2008年度,利用卫星遥感信息资料进行“卫片检查”的172个城市中,土地“未报即用”占违法占地总数的89%,占违法占地面积总量的60%。在土地第二次大调的过程中也发现,建设用地增长的数据和以前的数据相差较大,主要就是因为大量“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出现。

面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愈演愈烈的态势,今年2月下旬,国土部和监察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国土部门对2007——2009年“未报即用”的土地进行清理,并且要求各地对于“未报即用”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而3个月后的今天,国土部、监察部将会通报2007年10月到2009年10月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清查整改情况。详细情况,马上连线记者冯会玲。

主持人:今年2月,国土部公开曝光了25个省“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典型案件132起,涉及土地1.15万亩。不少业内人士也认为,近年来在违法用地情况中,未报即用占大多数,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记者:应该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的价值是在节节攀升,尤其是面对金融危机,一些地方政府就期望通过建设大项目来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给自己积攒业绩。而在土地违法行为中,“未报即用”显然成本是,而且又比较难发现,所以自然成了。但我们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从2008年到2009年,国土部和各级国土部门都采取了一系列应急改革措施来保障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力度是非常大的,可即使是这样,依然有大量的未报即用违法行为产生,用国土部部长徐绍史的话说,这是很不应该的。

主持人:今年是国土资源部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的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的年,到目前为止,有没有地方政府官员因为未批即用违法用地被问责?

记者:有,国土部不久前刚刚曝光的广东省清新县云龙、云来产业基地违法征、占地案就是一起未报即用的案件。2007年,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委、县政府决定在禾云、龙颈、飞来峡3个镇设立云龙、云来两个产业基地。在没有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清新县委、县政府要求3个镇政府尽快征地,并派驻工作组督促协调有关工作。

对于云龙产业基地的违法问题,广东省不仅对清新县政府领导进行了处分,而且对前后两任县委书记给予降级和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我在采访国土部土地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时他也认为,这个处分力度已经非常大了。这个消息我想应该能够给各地政府提了一个醒,如果想要通过未批即用违法用地行为给自己增加业绩,可能最终得到的却是严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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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国家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时,地都没批,甚至连申报手续都未报,说干就干上了。”对于有专家透露的这一违法用地问题,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没有回避。5月4日,他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确实发现了这样的问题。

李建勤说,今年,国土资源部会同监察部正在范围内开展未报即用问题的清理和查处整改。

他同时告诉记者,各地党委、政府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十分重视。李建勤透露,广东省在查处清新县土地违法案件中,严肃处理了县委书记。

“国家重点项目”违法用地也不允许

事实上,对于国家重点项目用地,国土资源部门一直是全力保障的。

“以2008年开始的‘扩内需,保增长’行动为例,国土资源部门对国家重点项目用地是能保一定保。”据专家透露,2009年前三季度,国家审、批、供建设用地同比增速均超30%,其中相当部分土地是用在了保障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上。京沪高速铁路、西气东输二线、南水北调等一大批国家重点工程和其他拉动内需工程项目的用地都得到了保障。

但是,即使这样,国家重点项目违法用地问题也没有杜绝。而这一问题早在2007年就曾引起国土资源部的警觉。

李建勤说,目前,有的国家重点项目用地确实存在“未报即用”的问题。

李建勤告诉本报记者,国土资源部正在与监察部开展清理和查处整改,他同时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对国家重点项目用地进行规范管理。

因土地违法县委书记被撤销党内外职务

广东省清新县云龙、云来产业基地违法征、占地案的查处是国土资源部5月4日公开的18起违法案件中土地违法性质比较严重的一起。

据国土资源部5月4日公开的信息,2007年,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委、县政府决定在禾云、龙颈、飞来峡3个镇设立云龙、云来两个产业基地。2007年5月,清新县委、县政府在云龙、云来产业基地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要求3个镇政府尽快征地,并派驻工作组督促协调有关工作。

目前,云龙、云来产业基地内,已平整土地8973亩(含基本农田1185亩),其中8613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个产业基地已向18家企业提供土地,其中建成投产5家,在建3家,共占地2486亩,其中基本农田330亩。

国土资源部透露,对云龙产业基地违法用地问题,从2008年8月至2009年9月,清新县国土资源局及禾云、龙颈镇国土资源所先后发出15份《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未能有效制止。

今年2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出面查处云龙产业基地违法问题。

目前,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给予清远市市长助理即清新县原县委书记、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贝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清新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国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按副处级干部另行安排工作;给予清新县委副书记、县长郑小燕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5月4日,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江苏省邳州市多宗违法占地案的处理结果,地方政府党政领导同样受到撤职处分。

在江苏省邳州市多宗违法占地案中,国土资源部共曝光了邳州市沙沟湖农业示范园违法占地案、邳州市馥麟大酒店违法占地案等九起个案。

对这多起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江苏省委、省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徐州市委经江苏省委同意,已免去邳州市市委书记李连玉职务、免去邳州市市长孟铁林职务(两人均已调离邳州市);给予邳州市常务副市长卜凡敬、副市长刘刚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其他21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确定邳州市为“土地执法管理重点市”,在三个月整顿期内,暂停新上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省级重大用地项目计划的“点供”。

李建勤告诉本报记者,此次广东省不仅对清新县政府领导进行了处分,而且对前后两任县委书记给予降级和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李建勤说,广东省对清新县云龙、云来产业基地违法征、占地案的查处目前正在落实中,广东省政府将在5月15日前督促该案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李建勤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了这样一个细节,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4月3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如何依法处理清新县违法案件;5月1日,省纪检监察机关召开会议商议具体处理方案。

“国土资源部将密切跟踪广东省对这起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落实情况,以确保土地违法问题的查处落实到位。”李建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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