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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发文:政府可用卖地收入建公租房

华西都市报  2010-11-18 07:05

[摘要]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允许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金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接近住建部的人士透露,公共租赁房一直没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通知》给予其建立了一个和廉租房一样的稳定资金来源,有利于启动公租房大规模建设。

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允许土地出让净、住房公积金增值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金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接近住建部的人士透露,公共租赁房一直没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通知》给予其建立了一个和廉租房一样的稳定资金来源,有利于启动公租房大规模建设。

《通知》提出,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可以动用公积金增值部分和廉租房补贴给公租房。

杨红旭表示,财政部将廉租房和公租房财政补贴等资金进行打通,以支援公租房资金建设缺口。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种:中央财政支出、10%的土地出让收入以及住房公积金增值。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根据2009年

中央财政预算以及后来追加支出比例大致测算出,2010年中央财政将投入1000亿元进行保障房建设。

考虑今年的地产调控对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的负面影响,如果较2009年1.59万亿减少20%,那么2010年土地出让收入可达到1.3万亿,相应会提供1300亿元保障性住房资金。根据测算,2010年住房公积增值可补充廉租房资金约400亿。据此估算,2010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缺口约为2032亿元。

巴曙松认为,资金缺口的补充来源有两个: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土地增值税。目前住建部选定28个城市进行公积金贷款试点,贷款金额近500亿元。土地增值税或可成为地方政府补充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粗略测算,由于受地产调控的冲击,如果2010年的房地产销售收入环比下降20%,那么以1.5%的清缴比例计算,2010年的土地增值税可达到528亿元。

巴曙松表示,如果考虑到这两个补充渠道,那么2010年保障性建设的资金缺口只有约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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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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