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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龚爱爱被判有期徒刑3年 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新华网   2013-09-29 14:57

[摘要] 9月29日,龚爱爱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法庭上。当日,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对“房姐”案宣判,龚爱爱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9月29日,龚爱爱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法庭上。当日,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对“房姐”案宣判,龚爱爱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房姐被判3年 房姐龚爱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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