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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送面积”唬人多 上海10月已开始起叫停

——《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出台

地产中国网  2011-08-29 09:37

[摘要] 8月26日,上海市正式印发《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对建筑面积计算的种种问题作出新规范。10月1日以后,进深超过1.8米的“超大阳台”、高度超过2.2米的飘窗等都将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10月1日起,不少楼盘推出的“送露台、地下室、阳台、飘窗等”卖点将被叫停。

8月26日,上海市正式印发《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对建筑面积计算的种种问题作出新规范。10月1日以后,进深超过1.8米的“超大阳台”、高度超过2.2米的飘窗等都将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买房“送面积”,其实是开发商利用现行容积率、面积计算管理规定上,露台不计入建筑面积、不封闭的阳台计算一般面积等等相关“漏洞”,在户型设计时设计并不计入建筑面积和容积率中的露台、飘窗等,增加卖点,对买房人称是“送面积”,开发商行业内则叫“偷面积”。

据开发商的介绍,目前,北京、上海等各地楼市,开发商所谓的“送面积”做法大同小异,不外以下四类:

类是利用“露台不计入建筑面积”,将赠送部分做成大露台,购房后装修时,只需要打掉墙壁,露台就和客厅或者是卧室连成一个空间。

第二类是做2.2米以下层高的隐藏式衣柜,通过外墙外移做成凸出部分。

第三类是利用入“不封闭阳台按一半面积计算”等规定,做出超大阳台等;

第四类是将层高做到5米以上,销售时按一层面积计算,但实际交房时是按两层复式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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