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消息甫出,其“保质期”仅52天的限价令引起了多方争议,有业内人士向记者坦言,这明显是为了应付调控任务,是典型的“急功近利”。
珠三角城市的楼市调控政策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昨日(11月10日),广东省中山市发布《关于稳定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限价标准定在5800元/平方米,且有效期到2011年12月31日。
消息甫出,其“保质期”仅52天的限价令引起了多方争议,有业内人士向记者坦言,这明显是为了应付调控任务,是典型的“急功近利”。
事实上,最近1个月以来,同处广东省的佛山、珠海也曾出台过楼市新政,前者欲放松限购,但不到一天宣布暂缓,成为“短命政策”;后者推出看似严厉的“双限令”,但同样被质疑为“温柔炸弹”。
中山限价5800元/平方米
中山市住建局官网昨日公示的《意见》显示,全市新建“单套商品住房合同销售价格超过5800元/平方米的 (按建筑面积计算,下同),市国土资源局暂缓在中山市商品住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系统受理网上签约手续;单套商品住房合同销售价格超过5800元/平方米,未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登记备案资料的,市国土资源局暂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部门同时还出了该政策的实行期限,即发文之日起到2011年12月31日止。即,“有效期”仅52天。
根据中山住建局公布的2011年住房价格调控目标,今年中山商品房成交均价应低于全GDP增幅 (即11%),而去年2010年中山全市商品住宅均价为5273元/平方米,按照上述增幅,房价控制目标刚好也在5800元/平方米左右。
中山市住建局的“良苦用心”似乎不言自明,把限价的标准锁定在5800元/平方米似乎就是为了完成此前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
昨日,记者曾向中山市住建局发出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并未得到相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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