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要:由于敏感度较高,房地产行业的相关问题没有成为2012年两会代表委员们的关注重点,因此,在为数不多的有关房地产的议案、提案中,有关保障房的内容占据了绝大多数。
温思美建议,“逐步完善我国城市的家庭收入统计,严格界定收入人群,在低收入人群中再界定收入人群,将廉租房的租金等级化。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可以逐步减少乃至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只建设‘廉租房’以解决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对于住房保障制度引发而来的保障范围以及保障房是卖是租等问题,一直是社会争议的关键所在。
“这就涉及到住房保障的目标问题,即为谁而建,出发点是什么。”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强调,保障不等于福利,如果把保障推向全民型的福利,不要说中国现在承担不起,就算是已经走了这条高福利路的发达国家也会出现问题。
华远地产[简介动态]董事长任志强也认为,如果不清楚保障的对象是谁、以什么标准去保障,“剩下的问题都一塌糊涂”。
与此同时,各地的保障房建设也开始出现一些明显变化。
3月5日,《广东省住房保障改革创新方案》对外发布。该方案宣布,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广东省将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并逐步将现有的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
而不久前江西省就曾提出,从2012年开始,停止新建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廉租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建设。
北京市住建委2月1日公布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也首次明确,“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封闭运行机制,新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确需转让的,由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回购”。与此同时,“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建设、分配、运营和管理。”
对此,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回应表示,未来将完善并严格执行购置型保障房上市交易调节政策,消除牟利空间;对租赁型保障房,将以提高租金的经济手段引导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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