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开发区这一次全然没有了20年前的创新劲头。 3月下旬以来,青岛开发区阿里山小区的部分业主忽然发现,自己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在向国土部门咨询如何续期、如何收费等问题没有得到确切回答之后,他们向当地媒体反映了此事,随后在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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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发区这一次全然没有了20年前的创新劲头。
3月下旬以来,青岛开发区阿里山小区的部分业主忽然发现,自己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在向国土部门咨询如何续期、如何收费等问题没有得到确切回答之后,他们向当地媒体反映了此事,随后在引起了轩然大波。
面对各路媒体,当地政府部门选择了沉默。“在没有明确的国家政策出台前,一律不接受媒体采访。”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王宁说。
1989年,青岛开发区开始建设批商业化住宅小区,由于当时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地便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上大胆尝试,设定了2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
“从现在的事实看,当时的决定已经错了一次,在《物权法》没有细则、《土地管理法》正在修订的敏感时期,恐怕没有人敢冒险进行新的尝试。”青岛开发区管委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
“即使有创新的处理办法,也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特别安排的,不能将这一特殊情况与当下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相提并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调研员赵培金对记者说。
主要是东小区
青岛开发区办公大楼西侧就是阿里山路,经过20多年的发展,这里不光成了黄金,也是一处风景所在。
眼下正是樱花烂漫的时节,沿着安静的街道向北走,满眼都是花团锦簇、春意盎然,层层花草簇拥着的是一个个高档小区,比如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东方花园、正在紧张施工的弄海园,已经有些破败的阿里山小区虽然在最北边,但也感觉出些许不协调。
“其实我们这个楼是1991年才建的,之所以小区里有各种不同的颜色,是因为有些是各单位委托建设的,半山坡上的几个颜色统一的楼座则是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阿里山路153号楼居民刘瑞英说。
国务院1990年就公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地方政府依据该条例对居住用地出让大都设定了50年或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这些建于1990年之后的房子没有调整。
媒体报道的事情刘瑞英已经听说,但她并没往心里去。“牵涉到这么多人,肯定要续期啊。至于交多少钱,大家交多少我就跟着交多少呗,再说我们这边的楼座还没真正到期,2011年到期的时候国家应该有明确的政策出来了。”
最为迫在眉睫的是阿里山路西侧的香江路2号东小区,这里才是今年6月即将到期的一批楼座。
东小区的称呼虽然简单,但实则是开发区管委会家属院,当年的管委会主要领导都曾在这里居住过。“这个小区一直都比较特殊,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都是把这里作为试点,开发区的黄浦江路小学和香江路小学都在旁边,开发区人民医院就在对面。”东小区5号楼的徐志远说。
“我们这个小区确实是1989年建设的,只有20年土地使用权,今年6月就要到期,整个小区有10多个楼座,大家都面临如何续期的问题。这个问题上,阿里山小区在外界比较知名,我们小区的大都没当回事。”徐志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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