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粤五条“房价过快上涨”才征20%个税 如何界定成疑

每日经济新闻  2013-03-26 09:59

[摘要] 广东国五条细则与“国五条”对二手房出售计征20%所得税的规定相比,存在不少“漏洞”;同时在其他问题上的限定也相对模糊。业内人士解读称,广东省的细则“实质内容不多”,不仅不会对市场造成冲击,反而会使购房者对于房价下行的希望落空。

 

“20%个税”征收范围模糊

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7号文,业界将其称为“国五条”细则,此细则一经公开,即引来外界广泛关注。

除对房地产调控政策会否就此继续从严的讨论之外,外界关注的焦点在于国务院在17号文中明确规定,“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20%个税”条款出台后,包括广州在内的多地上演了争抢“末班车”的景象。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日来的了解,大多数购房者,尤其是二手房的潜在买家,都希望赶在地方执行这一政策之前尽快“下手”,以避免缴纳更多的税费。但就“粤五条”细则来看,不免让人产生规避“20%个税”规定的嫌疑。

在“粤五条”中,广东省规定“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政策措施,严格执行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多位业内人士在阅读完这一条款之后几乎产生了同样的疑问:“房价过快上涨”如何界定?经纬行研究中心总监朱欣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过快上涨应该有个时间和数量的概念,到底5%是过快还是10%是过快,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她指出,这种规定给地方的操作空间相当大。

推荐阅读:

网友吐槽广东版国五条细则:又“粗”又“戏”

“国五条”致北京多家拿地房企或集体违约

“国五条”后的2013:地产业或迎更彻底洗牌

各地楼市频现“日光盘”二手房市场逐渐降温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苏州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