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除了绿地玫瑰园,《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另一块“商业地王”苏州滨河世贸中心也已经沦为菜地和停车场。这个地块位于寸土寸金的苏州新区CBD核心位置、曾被列入苏州高新区十大项目之一,目前已经抛荒7年之久。
国土部:闲置土地满一年按地价20%征收闲置费
国土部:闲置土地满一年按地价20%征收闲置费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企业“囤地现象”屡有发生。针对“闲置土地”的认定和相关处理标准一直被业内高度关注。此前,各级国土部门一直沿用1999年的《闲置土地办法》。
早在2011年12月,国土部即开始起草针对原版办法的“修订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比原版本多出23条,分别对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和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而修订版本最终在2012年5月22日获国土部通过,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
笔者发现修订后的办法与之前沿用版本有明显的改变。新版本中对“闲置土地”定义为,“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或者“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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